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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新都区2022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(附具体区域) 焦点
来源:      时间:2023-01-06 14:37:14

新都区内禁止燃放的区域

(一)新都主城区范围:


(资料图)

蓉都大道新光路口(大件路龙虎口)沿蓉都大道至学院路西段,蓉都大道学院路口沿学院路西段至宝光大道南段,宝光大道学院路口沿宝光大道南段、中段、北段和新光路至蓉都大道新光路口(大件路龙虎口)。并含金光路、新泰东路至原畜牧局、如意大道(通站路)至火车站、新新街(新新路)至宝成铁路立交道口、宝光街至宝光桥两侧及其附近的机关、单位、厂矿及居民区;工业大道西段沿工业大道东段至宝光大道南段以北(包含以上道路),宝光大道南段至学院西路以东(包含以上道路),学院西路至蓉都大道南二段以南(包含以上道路),蓉都大道南二段沿蓉都大道南一段至新泰东路以东(包含以上道路),新泰东路沿新都大道至绕城大道以南(包含以上道路),绕城大道东一段至工业大道东段以西区域。

(二)石板滩街道:

以石板滩街道办事处为中心北至石板滩小学一分校(红光小学),东至东风佳苑二期,南至合兴场社区老拱桥龙泉界,西至马家冲渠的以内建成区。含兴城村1—6组,仁和场社区1—7组,金三角社区1、2组居民聚集点及万源大道、九妹街、宝滩街、蜀龙街、蜀龙街西巷、沿滨路、丽都半岛小区、田园晶品小区、顺心苑小区,合兴场社区1—4组及6、11、12组,东风社区2组及4—10组等区域。

三)军屯镇新民场镇:

金牛村12社、金牛村18社、金禾小区、禾登社区1社、禾登社区2社、禾登社区9社、禾登社区11社、禾登小区、新河街、禾登街以及新民社区11社、新民社区26社等区域及沿线外侧50米以内。

(四)绕城高速(G4201)路段外侧500米以外:

绕城大道南二段香榭河畔路口至成发420路口以南,蜀龙大道南段成发420路口至蜀龙大道绕城高速跨线桥下以西,蜀龙大道绕城高速跨线桥下至绕城高速宝成铁路桥以北,金芙蓉大道宝成铁路桥路口至货运大道毗河桥头以东,货运大道毗河桥头路口至香榭河畔路口以南区域(含以上路段)。

(五)绕城高速(G4201)路段外侧500米以内:

大丰、三河、石板滩等街道按照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》第三条规定(本市锦江区、青羊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(G4201)绕城高速路段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)执行。

本通告第一条规定以外地区的下列区域或场所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:

(一)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;

(二)车站、地铁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

(三)文物保护单位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、山林等重点防火区、军事设施保护区、企业生产经营场所、物资储存仓库、机动车停车场;

(四)加(配)油(气)站等生产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(气)管线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范围内;

(五)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儿童福利院、幼儿园、商场、集贸市场、文化娱乐场所和体育场馆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;

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。

第三条本通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区域或者场所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为:

(一)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住宅的阳台、窗口、楼道、屋顶燃放或者抛掷烟花爆竹;

(二)向行人、车辆、航空器、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公共绿化地、地下管网等抛掷烟花爆竹;

(三)妨碍行人、车辆、航空器安全通行;

(四)其他危害公共安全、人身安全和破坏生活环境、生态环境的行为;

(五)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,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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